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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工商管理(MBA)
  • 授课方式:
    周末班 集中班
  • 招生状态:9月下旬预报名
  • 学费:4.20万
  • 学制:3年
  • 上课地点:黑龙江 
  • 简介: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4.2万。利用周末或集中授课,本科及以上学历即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4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类型

2024年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招考院确定和公布)。

3.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报考点由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筹设置,具体要求可查询各省招考院网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初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③-无④--无

2.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一志愿考生进入我校复试应满足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基本成绩和学校的复试资格分数要求。复试分数线预计于2024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中旬。

复试科目:F700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F702 管理学(100分)

3.资格审查。复试阶段统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具有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被我校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需签定定向就业协议。最终录取名单以上报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为准。录取通知书一般在7月份发放。

 

九、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学费为14000元/生/学年。

 

十、学制

学制为3年

 

十一、其他说明

1.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

2.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4.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如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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